第39章 衣锦还乡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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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西安回定西的火车,承风坐了很多次。但这一次,感觉完全不同。

以前坐这趟车,他背着一个旧背包,里面塞着几件换洗衣服、一双球鞋和那副爷爷的护膝。有时候是赛季结束回家过年,有时候是休赛期回去待几天,每一次都是匆匆忙忙的,像一只候鸟,在远方和故乡之间来回迁徙。这一次,他带了一个行李箱,箱子很沉,里面装着两座奖杯、一块金牌和一枚总冠军戒指。这些东西加起来不到十斤,但在他的心里,它们重得像一座山。

火车在陇海线上飞驰,窗外的风景从关中平原的千里沃野渐渐变成了黄土丘陵的沟沟壑壑。那些起伏的山梁、纵横的沟壑、层层叠叠的梯田,像大地被揉皱了的皮肤,每一道褶皱里都藏着风沙和岁月的痕迹。承风靠着车窗,看着那些熟悉的地形一点一点地接近,心跳越来越快。他已经在CBA打了四年,拿过亚洲冠军、奥运会铜牌、CBA总冠军,什么大场面都见过了,但此刻他的心却像一个即将回家的孩子一样,跳得又急又乱。

火车在定西站停稳的时候,天已经黑了。

十二月的定西,冷得能把人的耳朵冻掉。承风穿着一件薄羽绒服走出车厢,冷风像刀子一样刮在脸上,他忍不住打了个哆嗦。但他没有缩脖子,反而深深地吸了一口那带着黄土味的冷空气,觉得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舒展开了。这是家的味道,是他在西安、在北京、在东京都闻不到的味道。

王大叔的三轮车还是停在车站外面,还是那辆突突响的老车,还是那股浓重的柴油味。但王大叔的头发白了很多,脸上的皱纹也深了很多。他看到承风走出来,咧着嘴笑了,露出一口被烟熏黄的牙齿。

“承风!这里!”王大叔朝他招手,“你妈让我来接你!我说不用你说,我早就来了!”

承风把行李箱搬上车斗,翻身上去,坐在那层厚厚的棉垫子上。王大叔发动了三轮车,突突突的声音在空旷的车站广场上回荡。

“承风,我在电视上看了你的总决赛!抢七那场,我紧张得烟都烫手了!最后你投进那个三分,我直接从椅子上跳起来了,把我家那条狗吓得三天没敢进屋子!”王大叔的声音很大,大到前面开车的他都不需要回头看就能让承风听得清清楚楚。

“王大叔,你那条狗还在呢?”承风笑着问。

“还在!老了,走不动了,每天就趴在门口晒太阳。”王大叔大笑起来,笑声被风吹得七零八落,“跟你爷爷一样,哪儿都不去,就守着那个院子。”

三轮车驶出县城,驶上了那条承风走了无数次的黄土路。路两边的杨树比去年又粗了一圈,有些树干上的树皮已经裂开了,露出里面白色的木质。路还是石子路,颠簸得厉害,三轮车的车斗在石子路上摇摇晃晃,承风的身体跟着车斗的节奏一起一伏。小时候他最喜欢这种感觉,像是在坐摇摇车;现在他的屁股被硌得生疼,但他没有抱怨,因为这是回家的路,再颠簸也是甜的。

远远地,他看到了村子。

村口的那棵老槐树还在,树干粗得要三个人才能合抱,树冠像一把巨大的伞,遮住了好大一片阴凉。树下站着一个人,佝偻着背,拄着拐杖,在寒风中像一棵老树。承风眯着眼睛看了好几秒,心脏猛地跳了一下——是爷爷。

承德厚穿着那件洗得发白的蓝色中山装,领口的扣子系得整整齐齐,头发梳得一丝不苟。他的左腿拄着拐杖,右腿微微弯曲,整个人像一棵被风吹弯了腰但死活不肯倒下的老树。他站在那里,一动不动,像一尊雕塑。身后,刘桂兰站在院门口,手里拿着一条新毛巾,白色的,叠得整整齐齐。

三轮车在村口停下来,承风跳下车斗的时候,腿有些发软。他走到爷爷面前,祖孙两个人面对面站着,谁都没有说话。冬天的风从黄土塬上吹过来,带着干燥的尘土味,把承德厚的白发吹得有些凌乱。他没有伸手去理,就那么看着承风的眼睛。

承风弯下腰,给爷爷磕了三个头。

黄土路面上铺着碎石子,磕上去硌得额头发疼,但他没有抬头,就那么跪在那里,额头抵着地面。承德厚伸出手,在孙子的头顶上停了一下,然后慢慢地放下来,轻轻地摸了摸他的头发。那只手粗糙得像砂纸,指关节粗大得变形了,指甲缝里嵌着洗不掉的黑色污渍。那是干了一辈子农活的手,是在工地上搬了十几年砖的手,是在枣树上钉了二十年篮筐的手。

“起来,地上凉。”承德厚的声音苍老而缓慢,但每一个字都清晰得像刻在石头上。

承风站起来,从口袋里拿出那枚总冠军戒指,塞进爷爷的手心里。承德厚低头看着那枚戒指,把它翻来覆去地看了很久。戒指是金色的,正面刻着陕西信达的队徽和“CBA总冠军”的字样,侧面刻着承风的名字和“2024-2025赛季”。承德厚用拇指摩挲着那些刻字,一下,两下,三下,像是在用指纹把那些字刻进自己的骨头里。

然后他把戒指攥在手心里,攥得紧紧的。

“走,回家。”承德厚转过身,拄着拐杖,慢慢地朝家的方向走去。

承风跟在他身后,一步不落地跟着。他注意到爷爷的脚步比以前更慢了,左腿拖地的幅度更大了,拐杖在地上戳出的印子更深了。他把脚步放慢了一些,配合着爷爷的速度。刘桂兰站在院门口,看到他们走过来,用围裙擦了擦眼睛。她没有哭出声,但眼眶红红的,一看就是哭过了。

“进屋吃饭,面都下好了。”刘桂兰转过身,快步走进了厨房。脚步快得像是怕自己慢一步就会忍不住哭出来。

承风站在院子里,仰头看着那棵枣树。

枣树又粗了一圈,树干上的裂纹更深了,像一张老人的脸。枣树上的篮筐是他上次回家时换的那个不锈钢篮筐,没有生锈,在灯光下闪闪发亮。但他总觉得少了点什么——少了那种锈迹斑斑的、歪歪扭扭的、带着岁月痕迹的感觉。他走到枣树下,伸手摸了摸那个不锈钢篮圈,冰凉的,光滑的,跟他在任何一个球场上摸到的篮圈一模一样。它很好,很专业,很标准,但它不是爷爷钉上去的那一个。那个旧的还在,在杂物间的墙角里靠着,像一位退休的老兵,安静地守着他的晚年。

他走进杂物间,打开了灯。

杂物间很小,堆满了农具和旧物。锄头、铁锹、镰刀、簸箕、筛子,还有一些他小时候玩过的玩具——弹弓、陀螺、铁环,都落满了灰尘,静静地躺在角落里。那个旧篮筐靠在墙角,木板已经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了,灰扑扑的,边角的地方烂掉了好几块。铁圈上的锈迹一层叠一层,有些地方锈得只剩下细细的一根铁丝,仿佛一阵大风吹过来就会断掉。

承风蹲下去,摸了摸那块木板。木头的表面粗糙得像砂纸,有些地方长出了白色的霉斑。他把木板翻过来,看到了背面那行用毛笔写的字——“承风”。字迹已经被雨水和潮气侵蚀得模糊不清了,但他还是认出了那是爷爷的字。歪歪扭扭的,像小学生写的,但一笔一划都很用力,力透纸背。

他看了很久,然后把旧篮筐从墙角搬了出来,搬到了院子里。

刘桂兰从厨房里探出头来,看到他在搬那个破篮筐,大声问:“你搬那个破烂干啥?要扔了?”

“不扔。”承风说,“留着。”

他把旧篮筐靠在枣树下,跟那个新篮筐并排靠着。旧的歪歪扭扭,锈迹斑斑;新的笔直挺拔,银光闪闪。两个篮筐并排站在那里,像两代人,像过去和现在。承风站在它们面前,看了一会儿,然后拿起放在墙角的篮球,站在罚球线上,深吸一口气,投了出去。球穿过新篮筐,砸在地上,弹了几下,滚到了院子的角落里。他又捡起球,投了一个。不是投新篮筐,是投那个旧的——球从锈迹斑斑的铁圈中间穿过,铁圈晃了一下,发出哐当一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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