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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路结冰,黄色预警,雨雾弥天,极寒彻骨。四野茫白,天地皆寒。
今日暂辍笔耕,弃案头笔墨,归山寻一隙静气,草此残堂小记,与诸君共勉。
晨起茫然,不知何以为记。雨丝细弱,雾霭蔽日,浓不可辨前路;街巷覆冰,惨白如镜,寒侵骨缝难禁。天寒至此,心寒更甚。
办案之要,首在证据,此乃铁律,分毫不可紊。
孙玲、柳盈玲、龙友、瘦子、肖赛花诸人,自始至终,无一人踏入桂林市府衙之实证;无入内滋事之动机,无冲撞衙署之言行,更无冲击公堂之实迹。
三证俱无,于法不通,竟连羁押之基本标准,皆全然未达。
然则临桂府衙,凭何定罪?凭何断案?凭何羁押无辜?
莫非仅凭闻老实妻室一面之辞、无端构陷,便可枉顾法度,肆意入人于罪?
此非糊涂,非疏漏,是弃法如敝履,是执权而妄为!
雾重难散,冰坚不融,独坐寒堂,忽念晚清奇冤 —— 杨乃武与小白菜案。
百年沉冤,与今朝事,竟如刀刻契合,字字可照。
所谓杨乃武与小白菜 “勾结”,本无其事,实为冤案之始。